在对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检查时,经常发现有隔爆型设备的外壳上装配了其它防爆型式的部件,例如增安型的仪表盘、增安型的引入装置、本质安全型的指示灯、n型的显示器等,这些都不符合隔爆结构的要求。对此,用户经常表示不理解,这些都是防爆的,怎么装到一起就不行了呢?
隔爆外壳上安装了增安型指示灯
隔爆外壳安装了增安型引入装置
这就需要从各自的防爆原理解释,隔爆型是依靠隔爆外壳将内部的爆炸限制在外壳内部,避免环境中爆炸性物质的点燃,也就是说外壳内部既有点燃源又可能有爆炸性气体,需要考虑内部发生爆炸的情况。
而别的防爆型式的外壳或外壳部件,如增安型、本质安全型等,仅具有有防护的作用,防止外部的异物、水进入外壳后破坏设备的安全性能,不能防止内部产生的爆炸传播到环境中引起环境中的爆炸。
因此,当隔爆外壳上装配了其它防爆型式的部件,且构成了隔爆外壳的一部分时,就破坏了隔爆外壳的完整性,导致隔爆结构失效。如果其它防爆型式的部件或外壳不构成隔爆外壳的一部分,例如装配到隔爆外壳上的本质安全型仪表箱,两腔之间用隔爆型的过线组连接电路,这种时候就满足防爆的结构要求。
隔爆外壳与本安接线盒(蓝色箱体)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