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在安装完毕后,试运前、试运中、交接时除应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的检查项目及要求进行检查外,尚应按本章各条规定进行检查。
※ 防爆电气设备在试运行中,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温度不得超过规定值。
2)正压型电气设备的出风口,应无火花吹出。当降低风压、气压时,微压继电器应可靠动作。
3)防爆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及联锁装置,应动作正确、可靠。
※ 工程竣工验收时,尚应进行下列检查:
◆ 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明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级别、组别,应符合设计。
◆ 防爆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损伤;油漆应完好。接线盒盖应紧固,且固定螺栓及防松装置应齐全。
◆ 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通风、排气系统应通畅,连接正确,进口、出口安装位置符合要求。
◆ 电气设备多余的进线口,应按规定作好密封。
◆ 电气线路中密封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规定。
◆ 本安型电气设备的配线工程,其线路走向、高程,应符合设计;线路应标有天蓝色的标志。
◆ 电气装置的接地或接零、防静电接线,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地应牢固可靠。
※ 在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 变更设计部分的实际施工图。
◆ 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
◆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 除应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规定提交有关设备的安装技术记录外,尚应提交有测隙孔的增安型电动机定子、转子间单边气隙的测量记录。
◆ 除应按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应规定提交有关设备的调整、试验记录外,尚应提交正压型电气设备的风压、气压等继电保护装置的调整记录、电气设备试运时外壳的最高温度记录和防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值的测试记录等。